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方式:0660-3377109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广东汕尾红海湾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合港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遮浪街道合港村 |
441502010010JA00007W00000000 |
98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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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港经济联合社公示图
公告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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