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推进部署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汕尾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地落实,明确2021年度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总结分析了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传达部署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尾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了2020年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亮点、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2021年的工作推进计划。各地财政局汇报了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以及2021年县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安排计划。
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市财政局领导分别对各县(市、区)2021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的理念。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生命工程。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谋划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各地要迅速主动向政府报告,会同财政部门研究解决资金缺口,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要加快推进专业监测工作,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灾防治能力。市自然资源局勘防科要尽快推进专业监测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合做好现场踏勘和设备安装。
四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狠抓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各地要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时间节点,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五要建立通报制度,时刻督促工程治理进度。按照春节前两周通报一次、春节后一周通报一次的要求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主管部门反馈任务落实进度情况,保障按计划完工。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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