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海域使用权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用海面积:8.1026公顷。
用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取、排水口和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用海期限:批准用海期限50年。
专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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