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市区(包括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地下空间管理,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局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8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zrzyjfgk@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地下空间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地下空间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汕尾市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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