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建设拟选位置:海丰县、陆丰市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2137公顷,其中农用地3.2470公顷(耕地0.1020公顷),建设用地0.0915公顷,未利用地0.8752公顷。
拟建设规模:泵站及厂区2.7320公顷,进库闸与检修道路0.6550公顷,抛石护岸护脚0.8267公顷。
汕尾市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