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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
  • 2023-10-28 00:5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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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省政府正式批复。《规划》自2020年6月正式启动编制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高位统筹、市县联动、多级协同的工作机制,压茬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了有力指导。

  《规划》提出,汕尾市城市性质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广东省沿海经济带战略支点城市。汕尾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汕潮揭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携手共建充满活力的沿海经济带。

  《规划》明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等功能空间。建设沿海渔业和蓝色休闲农业综合示范带,优化生态农业区、平原精细农业区、现代都市精品农业区布局,加强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及特色农产品产业园建设;筑牢莲花山脉、峨眉嶂生态屏障,加强红海湾、碣石湾湾区河口和海洋空间保护,构建通山达海、贯串城区的生态廊道,建设沿海生态防护带;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推动形成“主中心-副中心-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规划》要求,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以汕尾高新区、深汕合作拓展区、海丰生态科技城、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区、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尾市新材料产业园6个“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为引领,推动产业空间集聚和布局优化,支撑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规划》对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强化城市运行支撑保障、支撑县镇村高质量发展、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做出安排。提出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配置标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打造农耕海洋文化并蓄、广韵潮风客乡文化交融的“红色圣地”。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高度和强度管控,塑造依山沿江、傍湖面海的“山海湖城”特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好机场、港口、轨道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分类分区域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实施黄江、螺河干流、龙潭水库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丰鸟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加快建设“绿美汕尾”。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管控,推动海岛分类保护,实现陆海统筹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是汕尾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下来,我市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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