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2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ytgzk@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汕尾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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