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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土审(11)〔2025〕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2025-02-27 16: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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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陆河县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汕自然资〔2025〕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陆河县2023年度第八批次使用0.624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陆河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91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331公顷。上述0.6248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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