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规划审查改革“管什么就批什么”原则和《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助力汕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程”等建设工程高质量落地实施,我局依据行政审批职能,按“批什么就编(报)什么”的原则,组织编制《汕尾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设计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汕尾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设计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
1.《汕尾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设计方案编制指南(试行)》.pdf
2.《汕尾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设计方案编制指南(试行)》.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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