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将汕尾市列入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的批复》(国测国发【2010】30号文,附件1),同意将我市列入国家测绘局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并要求于201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工程设计书。编制工程设计书前需对有关部门开展“数字汕尾”地理空间框架需求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调查表格印发给汕尾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附件2),请各成员认真填写并于11月9日前将调查表(含电子版)报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1:国家测绘局《关于将汕尾市列入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的批复》(国测国发【2010】30号文
附件2:汕尾市政府办关于成立汕尾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3:数字汕尾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