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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5-07-31 00:00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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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15〕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2015年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继续优化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根据《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市级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争取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

 

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2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2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

  二、主要任务

 

(一)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工作任务。

 

1.加强与省主厅的互联互通。按《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要求实现市级大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省主厅同步(7月底前完成),完成与省主厅数据监控系统对接。推进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及时交换到主厅。(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公布的通用审批事项子项完成本级网上办事事项进驻。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完善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步规范各种审批表格。指导县级权限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3.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市级大厅及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办、经信局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4.推进“两页一机”建设应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开展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按照省的手机版建设规范,对本级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系统进行改造,接入省主厅手机版系统。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5.推进本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应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建设电子证照系统,根据2015年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本级部门证照电子化。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逐步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6.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内部监察功能。按照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对本级部门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部门内部对审批和办事过程的全流程监控,以及对办事绩效、廉政风险和投诉处理的同步监测、实时预警、在线督办,并将本级大厅与全省通用的电子行政监察系统、行政效能投诉网无缝对接。本级大厅要动态公开本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将具体行政行为方式、方法、步骤、时限和受理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及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作为监督内容固化设置在本级大厅中。建立健全本级部门相关监管制度,实时监督检查本级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及时对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及时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按要求进行反馈。按照归口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由各部门及时受理“我要投诉”栏目中群众反映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处理情况。(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办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二)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实现本级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主厅同步(8月底前完成)。按照省公布的通用审批事项子项完成本级网上办事事项进驻。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完善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步规范各种审批表格。指导镇级权限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本级分厅及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3.完善网上办事分厅内部监察功能。按照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对本级部门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部门内部对审批和办事过程的全流程监控,以及对办事绩效、廉政风险和投诉处理的同步监测、实时预警、在线督办,并将分厅与全省通用的电子行政监察系统、行政效能投诉网无缝对接。各县(市、区)分厅要动态公开本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将具体行政行为方式、方法、步骤、时限和受理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及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作为监督内容固化设置在分厅中。(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各县(市、区)所辖镇街全部开通网上办事站。为所辖村(居)预留接入端口,建立村(居)网上办事点。(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制定2015年县(市、区)分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本级政府部门推进网上办事系统升级改造和对接。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级监察机构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行政监察,充分利用网上监察平台,实现对各级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自动监测,重点围绕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投诉处理满意率以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对各地各部门网上办事综合绩效和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督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每季度要向市监察局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适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市监察局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约谈、实施问责等措施。

 

(三)加强市县联动。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分厅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帮助各地各部门准确理解工作目标任务的内涵和要求。县(市、区)相关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市的沟通对接,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自助式网上办事设施,指导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大力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分厅建设主要负责人、业务和技术负责人等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建设和运维网上办事大厅的能力和水平。

 

 

 

附:名词解释

 

1.网上全流程办理:指事项的网上办理深度达到《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划分的三级深度,即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2.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

  3.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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