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国土资登公〔2017〕8号
公 告
权利人郭振荣向我局申请办理座落于汕尾市城区马宫镇盐町管区盐町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壹本,证号:汕市区府集建总字第0005541号·字(1992)第20102041号,土地面积为80平方米)的遗失补发手续。权利人已于2017年4月24日在《汕尾日报》登报声明遗失,根据权属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并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