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专窗在接到汕尾市景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后,积极协调各业务部门,调用已预先入库的地籍调查数据,及时向用地单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完成首宗土地交付后同时申请以“交地即交证”形式办理的登记业务。该笔“交地即交证”业务从受理到出证用时仅30分钟,做到了“立等可取”。
“‘交地即交证’可以让项目实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盈利,让我们切实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汕尾市景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交地即交证”服务主要核心为地籍调查工作前置,用地单位在签订出让合同后,登记机构提前进行地籍调查成果预审、入库,在土地交付后即可依申请向用地单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缝合”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间的间隙,大幅度缩减了企业办事的时间及人力成本。
为落实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近期梳理制定了《汕尾市“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操作指南(试行)》,“手把手”指导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登记流程、主动靠前服务,下来将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汕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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