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籍群众张某购买了郴州市某项目商品房,因其长年在我市海丰县可塘镇工作,无法及时抽身回到郴州市相关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和张某都因为此事发愁。
在接到相关情况反映后,湖南省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实施“跨省通办”意向进行初步沟通,为切实解决群众所盼所急,7月5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工作要求,与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成“即来即合作”共识,及时签订《汕尾市、郴州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框架合作协议》,搭建起跨越500公里的“零距离”通办桥梁,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联系张某,异地协助开展签章见证、材料收集等业务受理工作,并推送至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属地审批,业务顺利办结。
继我市不动产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实施后,首笔“跨省通办”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汕尾市不动产登记通办版图再次扩大,大大节省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注入了登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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