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稀土盗采 决不姑息养奸
——国土资源报记者与广东省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浩访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铁腕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坚决捣毁非法采矿点,决不能让非法开采歪风蔓延。”对发现的非法采矿点彻底捣毁,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让其有“死灰复燃”之机,坚决打好、打响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这一“仗”。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精神,与纪委、监察,以及公检法和林业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办案和档案及时移送、及时接案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机制。
如何才能最大效率地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带着问题, 国土资源报广东记者站祝桂峰采访了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浩。
“彻查稀土盗采违法行为,首要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自身队伍建设,坚持打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张文浩局长指出。
“每个盗采点都立案查处,对追查出来的涉及盗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就要坚决法办,给予重罚。对隐藏在幕后通风报信、当‘保护伞’的个别公职人员从严惩处。”张文浩表示。
张文浩说,对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严重的行为,深入调查,掌握确凿证据,严格按法律程序,予以查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养奸。对典型的案件,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并以此作为反面教材,开展全社会警示教育,推动国土资源法律化规范化管理进程。
张文浩要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严肃纪律。凡是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将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一是在土地矿产审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二是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业权评估和出让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行,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四是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五是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
张文浩对记者表示,汕尾市将借力“三打”工作,给力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活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加强联合机制,加大动态巡查力度,着力在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土地和矿产资源执法关口前移,真正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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