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七届第88次常务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吸取山东烟台“1·10”金矿爆炸等事故教训,确保岁末年初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1月14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冠广带队,对全市在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陆河县新田镇联新采石场、陆河县华通石场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单位,详细了解企业“一线三排”“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工作贯彻执行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企业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现场提出整改措施,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迅速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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