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全面加强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部署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要求,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遵循坚持党全面领导法治、坚持惠民利民做实法治、坚持系统观念实施法治、坚持绿色安全推进法治四项原则进行法制建设。
《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努力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一是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制度供给取得重大进展,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的制度政策日益健全,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
二是行政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自然资源领域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实施,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权力清晰、职责明确,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更加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领域三大“阳光工程”建设成效凸显,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四是群众权益保障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领域中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畅通,知情权、表达权、救济权得到有效落实,自然资源领域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有效,信访量明显减少。
《意见》要求,要加快形成七个体系:
01 加快形成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要坚持立法与改革相协调。 02 加快形成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03 加快形成完善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04 加快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 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05 加快形成有效的诉源治理体系 畅通群众诉求表述和权益救济渠道; 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作用;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06 加快形成多元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健全普法责任制。 07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意见》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按计划推进本地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并按要求及时向省厅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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