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海而生,向海而兴,汕尾拥有优质海岸线及海岛资源,海岸线长度居广东省第二,海岛数量为全省之最,发展海洋产业空间巨大,发展前景广阔。《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论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310”及“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关于兴海强市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始终坚持陆海统筹,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所需的海洋空间,发挥汕尾海域广阔、岸线悠长的优势,主动融入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
一、统筹空间功能
《规划》以建立陆海空间功能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统筹陆域功能于海域功能。陆域为临港产业发展区,对应海域统筹安排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等功能,陆域为生态保护区,对应海域以生态保护为主,以逐步修复海洋的生态岸线,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为导向,构筑一体化的陆海生态屏障。
二、统筹产业格局
《规划》充分发挥汕尾海洋资源优势,发展壮大以海工装备制造为核心、海上风电为特色的千亿级电力能源产业集群。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上风电、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统筹基础设施
《规划》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滨海旅游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交通集疏运体系。优化规划道路等级,完善次干路、支路网络、疏港交通道路分离过境交通和内部交通,建立与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相适应、等级分明、功能明确的道路网络系统。拓展优化港口布局,高效利用深水岸线资源,优化整合低效及产能过剩作业区,推动港产协同发展。增强码头泊位供给能力,合理满足货运需求,发展高标准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建立先进智能高效的物流网络,带动港区发展。
四、统筹陆海生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汕尾市“十四五”乃至2035年发展的最大潜力和最大优势。《规划》重点统筹陆海生态红线区和近岸陆源污染联防联治,结合对陆域、海域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彼此做好协调和衔接, 并过强化顶层设计和任务落实,有效守护汕尾良好生态本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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