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紧扣群众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特编制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一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全年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增发布信息536条,及时公布2023年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报告、2022年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报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1宗,其中自然人68宗、商业企业2宗、科研机构0宗、社会公益组织0宗、法律服务机构0宗、其他组织1宗;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予以公开14宗,部分公开18宗、不予公开2宗、无法提供28宗、其他处理3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准确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并发布。二是已按照要求规范发布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集中展示,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四)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准确办理网络总政平台、人民网等平台信件。二是充分发挥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审批窗口,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及时将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及要求通过审批窗口向社会公开。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实现线上线统一标准,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印发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如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制度建设还不够全面等。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足与短板,我局将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改进解读方式方法。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解读,让群众听得懂、看得到、用得上,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舆情关注回应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关注和收集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重要舆情和社会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回复准确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强化信息公开答复的权威性,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文件库建立,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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