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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2-01-28 13:59
  • 来源: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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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以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为信托,加强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规范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布制度

执行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度通过国土资源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40条,公告66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3条。国土宣传类信息35条,其他信息111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对外公示。网上受理申请,由办公室按规范程序,责成公开义务人,妥善办理,及时回复。2011年,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共收到4宗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市局3宗,海丰县1宗。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张文浩局长亲自指示,要求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回复申请人。其中一名申请人李荣林因申请公开内容较多,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函复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完整填写《政务公开申请表》后再向我局提交信息申请表。后申请人不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上级经调查后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申请人李荣林未向法院提出申诉。另2宗申请人李金财和金亚奇及时得到满意的政务信息公开回复。海丰县1宗因申请人对海丰县局的回复不满意,向市局提出复议申请。我局经研究,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作出了撤销决定,并依法要求海丰县重新答复申请人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

四、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少数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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