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汕尾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海洋协管员公示
根据《广东省海洋协管员管理制度(试行)》,我局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聘用11名海洋协管员,服务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海洋协管范围
本次海洋协管范围为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海岸线全长约143.64千米,其中:市城区海岸线全长约99.43千米,涉及沿海乡镇、街道6个,有1个有居民海岛(小岛);红海湾区海岸线全长约44.21千米,涉及沿海街道3个,有1个有居民海岛(施公寮岛)。
二、海洋协管职责
海洋协管职责主要是负责区域内包括海域、海岸线、有居民海岛(小岛、施公寮岛)等的定期巡查,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在完成巡查任务的同时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海域海岛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海洋巡查工作任务主要是监管责任区内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是否有围填海施工。
2.是否有构物用海施工。
3.原有围塘内是否有推土填塘修埂筑坝等非养殖活动施工。
4.是否存在倾倒垃圾入海造成违法填海等行为。
5.是否岸线标识被破坏。
6.是否有其他海域环境污染及违法用海活动。
7.完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巡查任务。
巡查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规范等原则。配备海洋巡查队伍,合理划定巡查责任区,统筹安排海洋巡查工作经费,做好辖区海洋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海洋巡查,做好辖区巡查成果汇总和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等工作。
2024年-2025年海洋巡查项目人员名单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管理职责 | 手机号 |
1 | 项目负责人 | 曾志平 | (1)负责对整个项目总体协调与沟通。做好同业主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巡查管护过程中因沟通不到位失误造成的损失。 (2)合理规划巡查责任区域,安排好相关巡查人员并开展海洋巡查,管理好辖区巡查成果汇总和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等工作。 (3)对本项目巡查管护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可根据巡查管护员的工作表现推出奖惩机制。 | 15900105545 |
2 | 项目协管员 | 陈泳春 | (1)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巡查工作的安排,与项目负责人编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 (2)负责检查、督促巡查人员每月的巡查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编制好每月台账及巡查管护总结。 (3)严格把控各区域巡查进度,及时记录巡查人员和无人机组在巡查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并汇总好相应资料上报给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相关工作进度。 | 16620445010 |
3 | 驻点组 | 黄丽屏 (汕尾市) | 协助驻点海域管理部门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执行及资料归档工作。 | 13421576773 |
黄信运 (城区) | 13058252969 |
吴志鸿 (红海湾) | 13719531297 |
4 | 无人机组 | 翁志景 | 熟悉负责区域内的飞行巡查路线,整理航空摄影相关数据,巡检异常状况资料统筹存档,及时汇总上报协管员。 | 17875089010 |
李春蕾 | 13570573836 |
5 | 巡查组 | 舒凯育 | 熟悉负责区域内的巡查路线,根据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并提交给协管员。若巡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协管员反馈异常情况。保管好海洋动态监管巡检设备终端。 | 13751949128 |
蔡长流 | 13421594906 |
陈桂标 | 15521185516 |
卢钦转 | 134215767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