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市区综合用地性质不明确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区土地用途分类,提高市区用地管理水平,确保市区土地的开发、利用、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法律法规,结合汕尾实际,我局制订了《汕尾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11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与建设用地管理科(联系电话:0660-3377096,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ydk3377096@163.com。
特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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