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批复时间 |
1 |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 8.8030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2024年8月21日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5.2329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港池、蓄水池用海 | 24.0527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