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书:用字第4415002024XS0003S01号
项目名称: 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陆丰市。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32.2930公顷,其中农用地89.4322公顷(耕地67.249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41.4225公顷,未利用地1.4383公顷。
拟建设规模:全长21.117公里。
发证时间:2024年9月27日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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