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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
  • 2024-10-08 16:0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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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书:用字第4415002024XS0003S01号

  项目名称: 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陆丰市。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32.2930公顷,其中农用地89.4322公顷(耕地67.249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41.4225公顷,未利用地1.4383公顷。

  拟建设规模:全长21.117公里。

  发证时间:2024年9月27日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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