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审议,拟核发汕尾海关用地合宗后的建设用地红线图。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尾市城区城南路南段东侧。
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
用地面积: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海关用地合宗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gtj)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合宗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