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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资委召开部分地市国资委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会议
    2016-08-10 11:40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省国资委召开部分地市国资委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会议

     

     

         

       8 月5 上午,省国资委召开部分地市国资委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工作会议,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成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各地市国资委推进“僵尸企业”出清重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了解决出清重组工作困难的途径和方法,并对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提出要求和意见。

       会议认为,各地市国资委按照我省“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工作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和“僵尸企业”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特别是珠海、汕头、江门、佛山等地“僵尸企业”实质出清工作进展和预期效果较好。同时,各地市国资委对具体落实“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方案也作出了计划和安排,处置工作正积极推进。

       李成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市国资委下一步要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分类分策处置,扎扎实实按时完成出清重组任务。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点经济工作任务,我省明确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战略进行研究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去产能步伐,是重中之重。各地市必须充分认识国企去产能特别是“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抓住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契机,拿出勇气、痛下决心,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二是要精准发力,务必取得实际成效。对仍具有市场价值、历史遗留问题少的“僵尸企业”,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鼓励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特困企业以及仍拥有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改制重组;对历史遗留问题多,存在欠息、欠税、涉法诉讼、工商注销等困难的“僵尸企业”,各地市国资委要充分依托当地联席会议制度,调动本地财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力量,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解决途径,破解出清难题。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各地市国资委要完善“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协调机制,逐个企业落实具体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负责人,强化进度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压实企业集团责任,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导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处置工作。

       委党委委员、副巡视员曾永夫,有关处(室)以及部分地市国资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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