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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资委落实“四个加强”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1 10:29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市国资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一是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市委防控疫情推进会召开后,市国资委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于1月24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专责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市属国资国企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汕尾市国资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方案》,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及属下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春节假期24小时“双值班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有序处置疫情工作。二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即启动市国资委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1月28日开始正常上班,全力投入到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迅速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控疫情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国资系统党员100%签订《承诺书》,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宣传引导,维护大局稳定。一是增强科学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群、邮箱、门户网站、宣传电子屏等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科学知识。二是做好内部防护工作。及时发布国家最新防控知识手册,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市属及驻汕企业干部职工及时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消毒,切实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三是积极传播“正能量”。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严守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发非官方渠道来源的任何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加强排查摸底,落实防控措施。一是深入一线检查慰问。1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月25日(农历初一)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对市国资委防控疫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研究、再部署”。1月31日,由委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中信医疗公司及市人民医院和汕尾粤运公司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慰问一线工作人员,从市国资委管理的党费中划拨经费给市人民医院和汕尾粤运公司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疫情防范工作。分别在1月26和27日下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转发关于迅速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内部人员特别是湖北来汕人员、近期返往湖北的人员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日一报“制度。三是妥善安排节后返岗工作。采取逐个电话通知的形式,要求市属企业及驻汕企业、建设工地等外来劳务人员较多的企业,以及有去湖北的或外来务工人员,暂时不要返回汕尾,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监督问责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明纪律。结合市国资国企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委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责任担当,及时发声指导,加大对擅离职守、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应急力量,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备勤制度,落实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疫情,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不随意在微信群转发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对造谣传谣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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