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汕尾市国资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健全公开机制
(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分工、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及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单位“三定”规定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要件审查和办理流程管理,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确保办件依法合规。
(二)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做好新条例的普法宣传。对标市政府梳理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于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二、重点公开内容
(一)做好法律法规信息公开。认真梳理国家、省有关国资国企法律法规,并及时进行公开。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三、强化政务开放
(一)主动公开重大政策及事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时公开调整后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准确解读政策文件意图。聚焦国资国企,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避免误解误读。
(三)积极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做好自国资国企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注事项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确保舆情态势总体平稳。
(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论引导等功能,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及时公开。同时,安排信息中心专人管理门户网站意见信箱,确保不遗漏收信并及时进行办理。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