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市国资委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巩固拓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成效,结合汕尾市国资系统的实际情况,依照《关于2018年汕尾市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汕治发〔2018〕1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持续用力,狠抓制度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保持整肃“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高压态势,推动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向企业延伸,健全完善政务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巩固和拓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成效,推动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从根本上清除影响和制约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的“绊脚石”。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落实政务整治、正风肃纪主体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整治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抓实抓细抓深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进一步解决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抓深抓实抓细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把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对照“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标中央、省和市关于作风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实际,全面查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针对性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整改。二是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标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部署要求,逐项梳理明确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积极主动担责履责,紧紧抓住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关键环节,以实干的行动推进工作落实。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推动督促检查覆盖到工作各环节、延伸到企业末端,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三是增强整治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对近年来作风整治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梳理整治情况,列出整治不到位问题和新表现问题的清单,聚焦问题剖析根源,落实具体有效的整治措施。压实作风整治责任,着力推动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向企业延伸,在国资系统组织开展常态化作风问题排查,针对企业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对国资系统发生的典型作风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国资系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二)坚持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成风化俗。加强督促检查,继续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问题,重点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重新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三)继续保持整肃“为官不为”高压态势。把持续整肃“为官不为”问题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点,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和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问题,对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中央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坚决问责。坚决整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压”“吃拿卡要拖”行为,坚决整治“中梗阻”“下梗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针对文明创建、禁毒禁枪、信访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消防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严肃整治“创文”工作“为官不为”问题,围绕《汕尾市2018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对在创文工作中重视不够、履责不力、敷衍塞责、进度缓慢、成效不好,对实现创文工作目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问责。严肃整治扶贫领域“为官不为”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督职责不落实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四)进一步用好“曝光台”。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典型问题和案件。着力推动“曝光台”建设向企业延伸,具备条件的监管企业均应设置“曝光台”。及时集中盘点被多次曝光、依然故我的企业人员,视情节从重问责。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大力精简行政职权事项。推动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权责事项的办事指南。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关键补短板,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用机制制度,用制度砍断利益链,管住权力任性,推动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理顺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层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要大力创新办事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等制度,简化、规范办事程序。要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制度汇编,形成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和处理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健全机关作风督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督查。要健全廉洁自律机制,完善廉洁自律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八小时外管理规定,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牵头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编发信息等日常工作,推动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的作用,开辟政务整治行动宣传专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情况及成果,发现好的做法、典型要及时给予总结推广和表扬,坚决曝光“为官不为”等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促使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强化干不好工作、完不成任务就“吃不香、睡不着、坐不住”的紧迫感,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形成“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工作自觉。
(三)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对我委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我委整治办采取突击检查、专项督导、重点督查等形式,落实督查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工作制度,及时移送需要问责的问题,以督导检查督促整治责任落实。各监管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2日前报市国资委办公室;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要形成工作小结,连同电子版于次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市国资委办公室;12月15目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国资委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