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idu
    ma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专题 > 党风党建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
    2016-05-13 13:13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中组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深刻意义,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真正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电话:0660-3213360
  •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主办: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网站地图
  •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