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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8〕6号)精神,进一步抓好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月29日—2月2日。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重点检查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检查时先在被检查单位本部听取主管安全领导的工作汇报,再由检查组成员与被抽查单位人员(包括分管安全领导)一起到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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