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汕尾市国资委于2007年2月正式组建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单位。
主要职责: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2.承担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起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设3个科室,13个人员编制,领导职数2个,现有干部职工10人,退休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525万元(含人员工资费用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1万元(含人员工资费用等),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134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8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5万元,占总支出的15%,比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455万元,占总支出的85%。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国资委“三公经费”预算数8.8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下降5%,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5万元,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电费5.6万元,邮电费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租金12万,业务费11.8万,劳务费3万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