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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9 11:4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一、企业简介

      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交投”)是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拥有全资和参股企业10家。汕尾交投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建设大通道、振兴大港航、发展大物流”发展思路,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投资、新基建项目开发为导向的“3+N”发展模式,积极拓展业务空间,逐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动企业做强做大规模,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汕尾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近2年来在我省国有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5.已被我市国有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汕尾市人社局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rsj/)、汕尾市国资委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gzw/)发布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wjtms@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供齐全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汕尾市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统计表》),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信息统计表》、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考。

      5.资格初审:公司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招聘岗位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6.准考证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地点请应聘者留意通知。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笔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应聘者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汕尾市人社局网站、汕尾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五)体检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汕尾交投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招聘单位将视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汕尾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者的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取得的证书(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所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本次招聘笔试、笔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发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汕尾交投公司。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应聘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877787(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尾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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