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尾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进一步厘顺体制机制,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开展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度,市国资委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90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通知公告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条,其他信息19条。
(二)全力保障依申请公开。市国资委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主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岗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化、便捷化。2022年度,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均已按照法定时间和内容格式进行答复。
(三)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我委借助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门户,不断优化及规范各栏目发布内容,加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查阅体验。二是利用依申请管理系统和12345平台及时处理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和咨询投诉事项共26条,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有效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汕尾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二是公开及时性还需提升,部分文件存在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下来,我委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探索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形式的丰富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时效有关规定,提供更加准确、丰富、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