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4〕97号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奋力推进“兴海强市”工程,加快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研判和引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及架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市城区人民政府、陆丰市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汕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汕尾百千万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相关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协作,按职能精准发力、高效服务,共同推进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工作专班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工作专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积极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涉及重大事项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各专班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信息共享、工作互动,按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横向联系,形成推动发展合力。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督导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拖沓缓慢、影响成效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专班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专班成员单位视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增补,专项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