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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前线】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战“疫”在前线(六)

发布日期:2020-02-18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后,陆丰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党政的决策部署,从自身职责出发,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抽调人员,全力开展驻村督导工作。按照陆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月27日开始,局长庄汉助带领局班子成员、干部职工36人,分赴金厢镇13个村(社区)48个自然村,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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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监管,筑牢疫情防控环保安全防线。多措并举,加强对陆丰市人民医院等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环境监管,防止发生次生污染。同时,多次往陆丰市(东南)垃圾焚烧厂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督查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及时、安全、高效,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3、积极协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密切关注企业存在的困难,完成了对污泥处置资质企业陆丰市粤联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的验收工作,解决陆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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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防控,做到排污许可发放登记“非现场”。按照标准和规范,对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提供的陆丰市2000多家企业进行筛选,初步确定排污单位500多家。为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按时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陆丰分局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陆丰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方案》,并作出特别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陆丰市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实施网上审核,排污单位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审核通过的,先发放电子版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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