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有关要求,为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12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举办了生态环境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城区7个镇(街道)的综合执法工作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班。
本次培训会,学员重点对生态环境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行政执法中的注意事项等四方面进行学习。培训会上,城区分局执法人员结合案例引入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同时,结合日常执法过程中的生动案例,就如何规范执法、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及案卷的规范制作等,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帮助镇街执法人员学懂弄通各项下放职权的执法监管要点。
本次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典型案例分析和现场互动,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下放乡镇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本次培训班是自县级行政执法职权放权以来,城区分局举办的第四场培训班,通过培训班学习交流,对进一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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