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环保新闻 > 政务动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08 来源: 南方日报、广东生态环境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微信图片_20240308162259.png

两会访谈室

  “今年将继续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作出生态环境领域的贡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近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广东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南方日报:今年,生态环境领域将如何创新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

  徐晓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推动各项工作由达标攻坚向美丽建设过渡。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建立完善美丽广东建设组织实施机制,并携手港澳对标国际一流美丽湾区进行建设。还将分层次、分领域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包括“无废城市”建设、美丽河湖示范创建、美丽海湾建设等。

  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能源、产业、交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管理,加快推动实施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行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并加强产业园区环境管理和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增效等。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保政策。加大对新质生产力项目的环评服务保障,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持续提升绿色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聚焦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环境健康、新污染物等领域科技需求,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引导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绿色环保领域专业化园区,打造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

以全新定位推动美丽湾区建设

  南方日报:今年,广东在美丽湾区建设方面有哪些新举措?粤港澳三地在环保领域将会有哪些合作?

  徐晓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把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率先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五大战略区域之一,要求我们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肩负着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就的责任使命。今年我们将围绕“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对标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要求,携手推动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实施湾区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大气方面,以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确保完成粤港双方订立的2025年和2030年减排目标。水方面,试点开展珠三角河网地区水环境状况摸底调查行动,推进新丰江等重要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海洋方面,加强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

  实施环境健康守护防控行动。深入推进珠三角“无废城市”建设,联合港澳建立“无废湾区”建设协调沟通机制,协调推进香港生活垃圾跨区域协同处置等。

  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试点示范行动。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联合港澳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

  实施现代环境治理创新行动。进一步推进声环境质量、水质、新污染物、碳等的监测系统建设,加快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等。

  另外,我们还将以粤港澳联合举办第十五届全运会为契机,推动建立更高层级、更加紧密务实的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机制。聚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海洋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打造美丽海湾广东样板

  南方日报:广东作为海洋大省,今年在海洋环境保护上将有哪些举措?

  徐晓霞:近年来,广东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去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2.3%,为近年来最好水平。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水质达优攻坚。实施珠江口海域攻坚行动,陆海统筹、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一河一策”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以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负增长为目标,并谋划实施重点治污项目,带动源头削减总氮排放量。

  努力打造美丽海湾广东样板。制定广东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指南,实施美丽海湾建设和海湾综合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同时,开展省级美丽海湾评选,积极申报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打造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广东样板。

  切实抓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强化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健全完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我们还将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在陆海统筹、协同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