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排污许可制实施重点工作任务,8月31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推进排污许可制工作协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我省排污许可制实施情况,听取了各地环保部门负责同志对2018年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和体会,研究讨论了我省推进排污许可制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蒋宏奇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省厅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7年我省积极推行排污许可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核发任务,全省共发放15个相关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2860张。为全面落实2018年度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任务,结合2017年核发工作实践,从今年1-8月排污许可制工作进展情况来看,我省各地在推进排污许可制的工作实践中,探索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各地要坚持以排污许可证制改革年度工作任务为核心,认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如期完成2018年度排污许可制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18年排污许可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细化部署,及早行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完成排污许可制工作任务。接下来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推进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建立问题清单;与此同时,各地要加强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对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数据和“散乱污”综合整治等,进一步梳理核发清单;二是继续推进申请与核发工作“回头看”全覆盖,通过自查、复核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并抓紧整改,为提升排污许可的权威性打好基础;三是推动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2017年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企业落实按证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等;四是各地要按照《2018年广东省环境监察与执法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散乱污”综合整治,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五是结合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清尾工作;六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制与总量减排核算的衔接。
下午,省环保护厅总量处、法规处、环评处、监测科技处、环监局等的负责同志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保学院、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评估中心、省环科院等技术支持单位的有关专家还就排污许可管理相关环保法规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环境监管执法及典型案例、自行监测管理与数据审核等方面的内容做了专题介绍,并与地方环保部门排污许可管理相的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