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0日,由省森林公安局局长罗燕喜带队的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四督导组到我市督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和副市长林少文陪同。
省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市区奎山湖、奎山河黑臭水整治项目现场和海丰县可塘镇三峰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厂、海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陆河县省级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等地察看,并听取副市长林少文就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林少文同志在汇报中指出, 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后,我市坚决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胡春华书记的指示要求,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先后召开了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召开了2次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专题研究具体整改工作措施。我市对接到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8宗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责令整改企业22家,限期整改企业2家,立案处罚企业8家,查封扣押企业10家,关停取缔企业3家,处罚金额7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宗,行政拘留1人,问责7人。同时,我市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与当前全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开展,倒逼责任落实。
我市通过组织汕尾日报、汕尾广播电视台、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汕尾市环保公众网、汕尾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平台,加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舆论宣传,对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为有效推动我市整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林少文同志要求,各地、各部门下来要认真查摆短板,大力解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办问责力度,确保整改任务得到切实解决;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积极为全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省督导组对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市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清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要着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抓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要严格执法,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图为:省督导组听取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图为:省督导组一行到海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现场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