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实施以来,市环保局全面铺开对火力、造纸行业企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至6月底,已完成辖区内具备核发条件的6家火电、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成为我市首批获取国家排污许可证的2家企业,标志着我市排污制度改革迈出了全新的一步。
新版的国家排污许可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载明了企业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浓度及总量,企业主要产品产能、产污节点、治理措施及排污权的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市民可通过证件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系统获取信息,参与环境监督,共治共享绿水青山。
此次改革要求排污许可证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逐步实现环保“一证式”管理。作为监管部门,市环保局将通过强化证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下一步,将按要求分行业分步逐步实现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全覆盖。至今年年底,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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