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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保督察“风暴”在行动 各级环保部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我市环保督察“风暴”在行动。近日,市环保局派出三个督查组分别对陆河县、海丰县、陆丰市开展了市级环保督察工作。市环保督察组按照统一工作部署,采取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被督查县区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工作,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要求落实整改的问题和涉水、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截至7月21日,市级督查组共检查企业(单位)17家,发现环境问题企业(单位)15家,发现问题占总数比例88.23%,这是《汕尾市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自6月19日印发并采取行动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绩。

 在此次环保督察“风暴”行动中,我市各环保部门扎实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结合我市环保实际,加强对非法电镀厂和非法养殖场的打击力度。陆丰市环保局联合尖山派出所对陂洋镇三岭村竹园一非法电镀厂,开展依法取缔拆除专项行动。陆丰市环保局依法对电镀生产设备实施查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非法电镀厂主要电镀设施强制切割拆除,并依法将该厂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海丰县海城镇、海丰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等多个部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清理整治统一行动,对位于海城镇大水坑村禁养区域范围内一养猪场依法拆除,彻底解决了其污水直排等困扰周围居民的环境问题。

为加强警示作用,环保部门以开展本次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曝光,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社会成本,促进企业增强环保守法意识。分别在陆丰市广播电视台和陆丰市政府网站、海丰县海丰报社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关于“我市取缔陂洋镇一非法电镀厂”“海城镇、县环保等部门联动 依法拆除一非法养猪场”等专项行动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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