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迅速响应,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
疫情发生后,我局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于1月23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中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分局负责人任成员的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监察等工作作了全面分工。几天来,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中同志亲临现场督导检查,亲自沟通协调,对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进行全方位的闭环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每个环节都万无一失。
二是开展医废专项检查。
印发《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环境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等,进一步细化防控工作措施,明确防控工作任务,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同时,实行领导包干的做法,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前往5个市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医院要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门台账,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
印发《关于印发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备选址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主动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到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持,全力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
加强与市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就“春节”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全面加强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监管力度,全力推进建立我市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医疗废物运输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