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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 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发布日期:2020-02-15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应对疫情,积极作为,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开通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提升新建项目环评审批速度等方式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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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蔡时华同志带队到比亚迪了解复产复工情况

  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疫情期间主动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加强信息共享;主动出击服务企业,对比亚迪等6家新建涉及疫情物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指导服务,引导项目选址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密集环境敏感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创新审批机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核辐射安全许可证实行“不见面审批”,通过向社会公开业务电话、收件地址、邮箱地址等方式,审批业务咨询采取电话、微信、QQ等形式进行交流答复;业务受理采取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技术评估采取专家函审的形式,确需会议评审的采取网络视频评审,涉及现场核查时采取视频或照片核查等形式;批复文件领取采取邮寄及发送电子文件的方式,力争实现审批全过程“不接触”办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对确需现场办理事项,实行电话预约办理,采用一对一模式对接办理,做到速来速办,减少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

  疫情期间“免证放行”。根据疫情需要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临时性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用于肺炎诊断的影像设备等,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后需继续使用的建设项目对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

  审批权限重心下移。将医疗卫生、社会事业与服务等共计141类社会群众办理事项较为集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及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县级分局审批,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缩短投资周期,提高审批效率。

  实行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邮寄至环评审批部门即可,有效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民生的影响。

  创新服务模式。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事业单位能正常申办排污许可证,减低申请材料填报难度,分区域建立四个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QQ群,分类分区对企业开展在线集中时段培训,及“白加黑”在线答疑,为企业扫除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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