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实项目储备,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10月22日,我局召开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作培训会。邀请了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注册咨询工程师沈会山同志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政策、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等做了深刻解读,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与学员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项目储备数量和专项资金争取金额总量不断提高,但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我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仍然存在统筹程度较低、储备数量不足、各区县储备项目数量分布不均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准备,紧扣污染防治攻坚硬约束指标,聚焦国考断面达标攻坚、落实环保督察整改等硬任务,结合“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项目申报,充实入库项目数量。
会议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推动项目实施。要强化实施预算和绩效“双监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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