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
2、《转发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3】166号)
3、《关于调整广东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粤价【2010】48号)
4、《关于调整氮氧化物氨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收费政策的通知》(粤价【2013】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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