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省厅党组、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现将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郑奕巡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叶国灿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及核应急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组织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服务窗口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综合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辐射管理和环境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城区分局、红海湾分局。
庄振雄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生态环境安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法制等方面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执法监督科、法规与标准科,陆丰分局、华侨分局。
范钢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纪检、保密、财务、政务公开、机关安全、驻镇帮镇扶村、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海丰分局。
黄宝真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技术数据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生态环境技术与数据中心、陆河分局。
肖胜会同志:党组成员、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主持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
叶国灿、庄振雄同志互为AB角,范钢、黄宝真同志互为AB角。
中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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