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来电、来函、来访。
公示日期: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联系方式:苏罡,0660-3569908,swssthjj@163.com。
附件:2022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