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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5-08-21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滨海住宅小区15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区下洋村西侧

环评机构:

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富丽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项目占地17999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余为场地、道路、卸货场及空地。项目以水泥、碎石、砂、粉煤灰、外加剂等原辅料设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米。项目员工人数50人,每天工作8小时,轮班工作制,年开工约300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方可外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废砼料等一般固废外运填埋处理。噪声采用隔音、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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