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地点 | 线路途经陆丰市碣石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起自在建的内洋光伏站,止于待建的110kV玄武站,不含间隔扩建工程,新建单回路线路总长度约2.5km,其中新建单回路架空长度约2.35km,新建单回路电缆长度约0.15km,架空导线截面采用300mm2,电缆导线截面采用800mm2。 本项目总投资1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万元。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架空线路电磁影响 本工程输电线路采用单回线路架设形式,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8m。通过理论计算预测,本工程架空线路建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各敏感点离地1.5m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 (二)电缆线路电磁影响 《报告表》类比东莞市110kV东莞白玉站至凤岗站单回电缆线路的电压等级、电缆回数、布设方式、线路埋深、沿线地形、排列方式、路径周围环境等条件相似,具有可比性。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预测,沿线电磁环境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 (三)废水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 (四)噪声 架空线路段所经区域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